索引號: | hbqzfqzfb/2021-0114 | 公開責任部門: | 區政府辦 |
公開日期: | 2021-11-16 08:39 | 發布文號: | 漢政發〔2021〕13號 |
公開目錄: | 區政府文件 | 公開形式: | 主動公開 |
有效性: | 有效 |
為貫徹落實漢濱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推進會精神,解決農村環境衛生“臟亂差”問題,培養良好環境衛生習慣,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面貌,提高衛生防疫能力,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,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圍
全區各鎮(街道)所有村(社區)、園區、道路、河道、公共活動場所和居民院落,重點整治城鄉結合部、鎮(街道)政府所在地、易地搬遷安置社區及部分環境敏感區域。
二、整治時間
2021年11月起,持續堅持。
三、責任主體
各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各村(社區),農村廣大居民。
四、整治內容
(一)開展村莊清潔行動。以解決農村“三堆六亂”等突出問題為重點,大力推進“凈美漢濱”村莊清潔行動,扎實開展“八清一改”集中整治。即:清理農村生活垃圾、清理村內塘溝、清理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、清理室內外衛生、清理亂堆亂放亂搭亂建、清理廢棄房屋和殘垣斷壁、清理農村河道衛生、清理農村道路沿線衛生、改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不良習慣。
各鎮(街道)要按照“公益崗人員抓公共區域、居民住戶抓自家院落”的原則,壓實工作責任,常態化開展大掃除、大清潔、大整治活動。徹底清除生活垃圾,集中清理國道、高速路、縣鄉村道路路面、路肩、邊溝的生活垃圾、殘草雜物、堆積物、畜禽糞便、塑料袋等,清除村內公共活動場所、搬遷安置社區、農戶房前屋后等殘草雜物、柴草堆、積存垃圾等。
各村(社區)居民住戶每周至少清理1次房前屋后的雜物,保持通暢整潔,無垃圾、落葉、泥沙等雜物沉積。
各類公益崗人員每月開展2次以上河溝、池塘清淤疏浚、水域漂浮垃圾、農村污水坑、臭水溝清理。
村組干部要動員引導農戶特別是脫貧戶每周至少對院壩、室內開展一次大掃除,對群眾院壩從事農活等留下的生產生活垃圾、柴草堆等,及時進行清理。
城區周邊“四鎮四辦”城管執法和集鎮環衛工作人員,要集中清理城鄉結合部、部分集鎮攤點亂擺亂放、騎門占道經營、車輛亂停亂放,確保取得實效。
(二)及時清理轉運垃圾。按照“戶分類、村收集、鎮(區)轉運處理”的模式,區鎮機構及時做好村組垃圾收集點垃圾清運收集工作,防止垃圾亂倒亂埋,加強清掃清運頻次,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堆積。各村(社區)要合理設置垃圾堆放點,教育引導群眾到固定點投放,自覺做到不亂扔亂倒垃圾。
(三)強化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。各鎮(街道)要指導住戶對垃圾進行分類處理,具備回收價值的垃圾要及時協調組織廢品回收人員回收,不能回收的垃圾由鎮村統一清運集中處理。
(四)推進危舊房屋和亂搭亂建整治。各鎮(街道)及各相關部門要加快推進危舊廢棄房屋整治、庭院整治、亂搭亂建整治等,確保村容村貌持續改善。
(五)加快推進“廁所革命”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。各鎮(街道)及各相關部門加快實施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,妥善解決糞污亂排亂放問題,嚴禁焚燒秸稈及枯枝爛葉,認真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舊地膜、化肥包裝物等回收利用。
五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實施。
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
2021年11月15日